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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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為何汰換白熾燈

      為響應節能減碳,許多國家紛紛提出汰換白熾燈之計畫,而我國經濟部也已公告自2010年1月8日起,各大賣場、百貨公司、超商、旅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全面禁用白熾燈,並給予半年的緩衝期,兩年後也將禁止不符合規定之白熾燈泡進口及生產,其原因為何呢?
 
      一般傳統之「鎢絲燈泡」即屬於白熾燈,大部分白熾燈會消耗90﹪的能量,將之轉換成無用之熱能,只有少於10﹪的能量會轉換為光,對於能源轉化效率低,相關單位報告指出,白熾燈平均使用壽命(約500~1000小時)較短,約只有省電燈泡(約3000~6000小時)的1/3至1/6,而同樣照度的白熾燈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,加之省電燈泡可與白熾燈燈座相容,具有汰換的便利性,另一方面,白熾燈表面溫度高,夏天室內使用更增加冷氣耗用量,因此汰換白熾燈不僅可響應減碳愛地球的行動,亦可省下可觀電費。例如以住家或花卉農場常用的100W白熾燈替換為20W的省電燈泡,節約用電達80%,一年可節省248元的電費。雖然省電燈泡的價格較白熾燈高,但不到一年就可以回收成本。加上省電燈泡使用壽命更比白熾燈高出3至6倍,因此汰換省電燈泡不僅省電、省錢又可減少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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