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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使用回收紙之辦公室自動化(OA)用紙」、「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」、「使用再生紙之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」及「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」等四項產品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|
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「使用回收紙之辦公室自動化(OA)用紙」、「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」、「使用再生紙之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」及「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」等四項產品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,並鼓勵所屬會員及業者踴躍申請。
相關問題請洽環保標章諮詢專線0800-026-945,或本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02-23117722分機2924,或上「綠色資訊網」(http://greenliving.epa.gov.tw)查詢本規格標準內容及相關申請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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