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做檢舉達人嗎? |
|
若要檢舉在指定清除地區拋棄紙屑、煙蒂、口香糖、瓜果或其皮、核、渣等、隨地吐痰、檳榔渣、吐檳榔汁、張貼小廣告、噴漆廣告等行為,檢舉人須將行為時的動作攝錄下來(必須包括行為人所駕駛之車牌,並提供攝錄光碟及污染行為前、中、後時之照片及電子檔,格式如檢舉表格內容範例,如資料提供不全致無法判定違法行為者本局不予受理),詳填下列表格,並寄至環保局(光碟請寄:『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0樓環保局環衛科收』),本局將依台端所提供資料通知車輛所有人共同維護環境衛生。 |
為因應本業務單位縮短案件處理時程,檢舉資料光碟製作注意須知如下: |
備註:您檢舉之事及資料,桃園縣政府環保局依據『桃園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』之規定,不會提供他人任何訊息。 |
相關連結 |